法律问答

遗嘱公证要的手续有什么

遗产继承
2023-12-06 10:1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公证需要以下手续:
    1、立遗嘱人明确遗嘱内容后,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立遗嘱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遗嘱中分配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
    3、公证处受理后,立遗嘱人清晰阐述其遗嘱意愿,并由公证人员负责记录;
    4、领取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遗嘱公证需要的手续有;
    1、当事人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填写公证申请书,出具相关的身份、财产以及其它相关的证明;
    2、公证机关审查遗嘱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遗嘱订立的内容是否违法,当事人对遗嘱有关财产的处分是否具有处分权并且审查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公证机关审查完毕后给予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遗嘱公证需要的手续:
    1、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予以公证。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