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地役权什么时候生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纠纷
2023-12-06 10:5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地役权的生效条件是:
    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 地役权产生时间的法律规定是:地役权是自地役权合同签订之日起产生。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 地役权产生时间的规定是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