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的劳动合同将在23年9月30号到期,公司已明确不续签。那么,合同到期后,这算不算劳动关系解除?我是否可以直接不去公司上班?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06 13: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到期后,不想续签而是直接离职,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单位如果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出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劳动者办理完工作交接之后便可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准备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去上班。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合同到期属于劳动终止,可以离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说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应的程序与补偿金也是不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者不与公司继续续签的,可以在劳动合同终止的当天提出。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第五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