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婚姻债务
2023-12-06 13: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共同欠下的债务,通常这些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双方共同签字确认过的债务;
    2、欠债是不知道,但事后予以追认的;
    3、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共同债务一般根据欠债用途认定,通常这些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双方共同签字确认过的债务;
    2、欠债是不知道,但事后予以追认的;
    3、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的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共同意思所负的债务,认定其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依据其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确定。如果符合条件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反之就不属于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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