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过了三年还可以理赔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06 13: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过了三年法定情形下是可以理赔的,若是受害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要根据权利被侵害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残疾等情况才能确定损失的具体数额,确定之后,才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交通事故过了三年还能理赔,因为诉讼时效的三年并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而是从确定损失的具体数额当日开始计算。确定损失数额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交通事故三年后是可以要求理赔的,具体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因为受害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要根据权利被侵害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残疾等情况才能确定损失的具体数额。
    确定损失数额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是三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人伤事故处理流程
    报案
    事故发生后可先向交警部门(电话122)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尽量保留事故现场,如伤者伤情严重,则应先拨打120救人。
    因抢救受伤人员而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事故发生时的受伤人员和车辆位置,在不耽误伤者抢救的情况下对现场进行拍照。
    现场处理
    1、交警到来之后,说明情况,如无法保留事故现场,需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2、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
    3、听交警安排送伤者入院治疗;
    4、涉及车辆损失需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并出具勘查报告。
    医院处理
    1、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自己车辆是有保险的,车已被交警扣留;
    2、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
    3、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及病历;
    4、如需垫付,保留好垫钱票据。
    约定调解时间
    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交警根据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对交警责任认定有异议,及时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时间为3个工作日。
    现场调解
    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与保险公司、交通队协商调解,协商一致,现场出具调解书。
    涉及费用以及所需证明
    1.医药费
    病历卡、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发票
    2.交通费
    交通费发票、看病期间的公共交通费
    3.伤残赔偿金
    伤残鉴定报告、户籍材料、影像学摄片,建议提交保险公司审阅再行赔付
    4.误工费
    收入证明,最好要税单,收入证明没有税单证明力强。
    事故前三个月及休假期间的银行流水单、税单
    5.护理费
    伤情、特殊护理提供护理人员误工费材料(各地司法护理标准不同)
    6.营养费
    伤情(各地营养费标准不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