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怎么处理

子女抚养
2023-12-06 13: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应按下列方式处理:一般应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或者法院判决的时间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夫妻离异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2、在行使探视权的时候,另一方应当积极协助,如果有不好的情形,应当中止探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小孩探视权的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
    2、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可以由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作出判决。
    为了尊重子女的意愿,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暂停其探视权,暂停理由消失后,恢复探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