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法律上口头协议是不是成立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2-06 14:1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法律上口头协议成立。口头协议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的合同,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取口头形式,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协议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法律上口头协议符合合同成立的法定条件就算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口头协议也是一种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可见口头订立的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除法律所规定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外,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都是有效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