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弟弟在东北出差,机器安装,和同事口角,突发脑溢血,现在脱离危险期,但左半边没知觉,算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12-06 14:2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解决
  • 在工地上突发脑溢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是因工发生自然会赔偿,但是如果是本身的身体的病因就不能算作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在工地上突发脑溢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是因工发生自然会赔偿,但是如果是本身的身体的病因就不能算作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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