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有哪些

债务追讨
2023-12-06 16:3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内容包括:债权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务转移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移行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法律分析: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民法典》第555条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对于该条所规定的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例如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进行转让的、按照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进行转让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不得进行转让的债权等,不得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形式分为:
    1、合同承受。
    2、企业合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 债的转移有下列特征:
    1、债的移转不改变债的内容与客体。
    2、债的移转是以债权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债的移转既是债权债务主体的变更,就必以债权债务的存在为前提。
    3、债的移转保持债的同一性。
    债的移转引起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出现。债移转后的债权债务与移转前的债权债务保持其同一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