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要准备哪些

协议离婚
2023-12-06 17: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要备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
    2、双方依法订立的离婚协议,且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子女抚养、解除婚姻关系等相关内容;
    3、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离婚协议书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的;
    3、离婚协议书而内容应当合法并符合公序良俗;
    4、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内容。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其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须知事项具体如下:
    1、双方应当为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夫妻;
    2、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双方在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