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主体名称变更是否要重新签合同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2-06 17: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主体名称变更没有必要重新签订合同。合同主体名称的变更不等同于合同主体的变更,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轻易变更或者解除之前依法签订的合同,双方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的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合同主体名称变更不需要重新签合同,合同继续有效。合同主体的名称变更不等于主体变更,非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得轻易变更或者解除此前签订的合同,并应根据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合同主体名称变更不需要重新签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主体名称的变更不等于合同主体的实质变更与灭失,当事人不得轻易变更或者终止、解除此前签订的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