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夫妻是二婚,男方帮助女方把养女从5岁养到现在35岁,帮助养女结婚,给买房子,因为耽误了自己女儿,也因长期感情不和,一直都分居,有三年,男方现提出办理离婚手续,女方要全部财产,否则不愿意离婚,请问这个状态怎么处理比较好?

起诉离婚
2023-12-06 17: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如果确实是双方感情不和一方又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是可以单方面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是需要向法院证明你们的感情确已破裂,比如说家暴啊,出轨啊,或者是长期分居等理由。这些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的,具体细节可联系专业律师了解。

  • 1、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第一次诉讼还可能离不掉,需要二次诉讼。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双方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协议离婚;对于离婚的各种问题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