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取保候审传唤不到如何处理

取保候审
2023-12-06 17: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取保候审传讯不去会怎样
    取保候审期间的传唤规定了如果被传唤不能到案,属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行为,司法机关可以没收保证金,并且可以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逮捕。
    二、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八条:
    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虽然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但是在对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的时候,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对自己管辖、侦查的案件都是可以进行条件审查的。
    1、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2、人民检察院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4)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5)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6)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
    (7)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 取保候审后被传唤不去的后果为司法机关可以没收保证金,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只要是满足了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
    法院主动办取保候审,一般会判处缓刑或不起诉,但不是所有的被告人取保候审后都会判处缓刑,需要根据取保的原因,取保后是否发现了漏罪、是否构成新的犯罪等各方面来确定具体量刑。
    所以在取保后,判决前也应当时刻关注案件的进展,尽量争取判处缓刑或不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取保候审期间被传唤是正常的办案程序,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不得中断,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取保候审人员,所以,取保候审期间传讯没有严重与否的区别,只是正常的办案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