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般交通碰擦,交警判我全责,对方车子停在非机动车上,单车道,对方车子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我从后面驶来,卡车碰擦对方中门以及车子尾部,车子尾部比较严重,现在车辆定损后,对方不服,要求我个人赔付其车子折旧费(因对方为新车),以及误工费精神损失等,请问这个合理吗?

2019-06-21 15:30: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一般来讲,在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只有在受害人构成残疾乃至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得到相应赔偿金额。所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出院后应该到专门的伤残鉴定部门进行评定,如果构成残疾,就可以由受害者本人或者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要求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