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银行的钱被转走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12-07 07: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1、离婚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财产转移。这种情况建议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判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但一定要注意的是,在申请财产保全的十五日之内,一定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撤销财产保全。另外,在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而且申请保全的前提是要有转移财产的证据,如果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需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在离婚后,如果有发现上述规定的行为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可以转移,但是如果案子涉及钱财的时候,银行有转账记录和日期,就算转了也要拿回来,转账不凑效。 你所说的“财产保全的份额不够”,应该是指已经查封被告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你的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妨害司法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可以协商解决。从银行打印对账单或者流水,证明给对方转过钱就可以了,具体转款的数额、时间等都有。
    对方不承认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按照不当得利予以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