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包和转包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2-07 07:3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转包与分包的区别:
    1、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
    2、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而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一部分。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一、分包和转包的区别有什么
    1、分包和转包的区别在于:
    (1)承包合同的主体不同。分包合同的主体双方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仅处于第三人的位置。而转包是将原承包合同的主体双方变更为发包与受让方,使得受让人取代承包方成为原承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权利、义务内容不同。分包合同是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形成的独立承包合同,其权利、义务由双方当事人约定。转包在转让后原承包合同的内容保持不变,仅主体发生了变更,受让人直接享有原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工程分包需要什么资质
    工程分包需要以下资质:
    1、、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把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
    2、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把承接的专业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依法分包给具有一定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3、劳务分包作业的,不可以进行再分包。
  • 转包与分包的区别及判断标准是: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转包被法律所禁止,分包在一定条件下为法律所允许。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