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房屋父母有权卖吗

房屋买卖
2023-12-07 07:4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房屋父母无权卖。不经过所有权人授权允许,不能处分他人财产,不然会造成侵犯他人物权的违法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本身具有如下一些特性:
    1、完全性。或者称所有权为完全权,所有权是就标的物为一般支配的完全权。
    2、整体性。或者称为单一性。所有权不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各项权能量的总和,而是对标的物有统一支配力,是整体的权利,不能在内容或者时间上加以分割。
    3、恒久性。所有权有永久性,其存在没有存续期间,不因时效而消灭。
    4、弹力性。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权利,即使所有权的所有已知表征权利均被剥夺,仍潜在地保留其完整性,这种剥夺终止后,所有权当然地重新恢复其圆满状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法律分析:子女房屋父母无权出卖,子女的房屋权属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子女对自己经过权属登记的不动产所有权享有排他的对世权,任何人包括父母负有尊重其所有权、不侵害其物权的不作为义务,房屋出卖属于不动产处分,登记是不动产处分的法定生效条件,未经登记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法律分析: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是否可以卖掉要分情况。
    1、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算是一种赠与。属于子女个人的财产,当然有权利卖掉房子。
    2、赠与可以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义务的,不能自行安排卖掉。
    3、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有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