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赔偿协商不通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07 08: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当事人全责的,对方不赔偿时,如果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一)当事人自行赔偿;
    (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肯出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定对方责任,如果对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支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2、如果对方仍然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那么法院可以依法划拨、冻结对方的财产以偿还你的赔偿。
    3、如果对方有钱但是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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