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再婚,可以要子女抚养权吗

子女抚养
2023-12-07 08:5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离婚以后,还可以再要孩子的抚养权。父母一方在离婚之后,想要孩子抚养权的,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想要抚养权的,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双方可以达成协议,约定更改孩子的抚养权;2、父母一方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更改孩子的抚养关系,确有正当理由的,应当更改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是否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由实际情况决定。毕竟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孩子年龄,双方的收入、工作、个人品德等。如果双方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抚养权的,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前,也会按照维护孩子的最大利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选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按照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女方有一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