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原本是上长白班,到点下班不加班,单双休,但最近非常忙,领导要求我加班,12小时,还有24小时,这样的加班是否合理?加班没有补贴。

讨薪
2023-12-07 10:2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加班需要单位和员工协商,征的员工同意后才能加班,并且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法律分析:不可以,加班需要征求劳动者的同意,并且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如果以解雇来逼迫劳动者加班,需要支付补偿金。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休息日加班应当补休。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安排加班的情形除外,其他情形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工会和劳动者同意。
    且每天安排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应当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工作日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不应安排补休,应当支付加班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公司到点正常,下班到点不让下班算加班吗?到点不让下班,不一定算加班,这个是要和领导有沟通的,如果说不让下班的时间超过一个小时,应该给加班,但是这个也要双方协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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