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厂里工作多年,一直未购买社保,是否还能申请补缴?

社会保险
2023-12-07 10:2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你好,若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若未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失业保险金等。 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及时向当地劳动稽查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没有足额缴纳社保是违反了相关劳动法的。建议去公司所属社保劳动仲裁投诉,要求足额缴纳,提供相关凭证。公司补缴后,个人部分应由个人承担,劳动仲裁可对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一般这种情况单位都会按补缴操作。如仲裁不予支持,可到法院起诉。接触劳动合同,可按此进行,公司应给予赔偿。赔偿多少,要视你的薪酬而定。如协商不成,你直接到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填写劳动争议申请表,提供有关公司和你存在实际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果劳动部门经过和公司协商不成,你直接就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违法行为,提出申诉理由,要求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就应该给员工缴纳社保金,如果之前没有缴纳的,可以找单位领导协商让单位补缴之前的社保金,如果协商不成,你应该积极收集在职工单位工作和欠缴的社保金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