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死亡后是否还能要欠款

债务追讨
2023-12-07 10: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死亡后,如果有遗产和继承人的,还可以要欠款。如果债务人订立了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则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是继承人;如果没有协议,一般债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继承人。
    债权人可以请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还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欠款: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 人死亡后欠款关系可以通过借款合同、欠条、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