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拖欠工资该找哪个部门

讨薪
2023-12-07 12: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
    1、工资被拖欠可以找以下部门进行解决:
    (1)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会向拒发工资的公司责任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员工工资;
    (2)劳动仲裁委员会。经投诉后没解决的,员工可以找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3)人民法院。经劳动仲裁后没解决的,那么建议可以在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去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拖欠工资的惩罚标准是什么
    1、拖欠工资的惩罚标准具体如下:
    (1)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2)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如果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构成刑事犯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被拖欠工资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解决,劳动保障行政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拖欠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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