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专升本机构退费问题咨询

消费者维权
2023-12-07 15: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退费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已生效的法律文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4、《法院退诉讼费审批表》。
    诉讼中减少诉讼标的可以退还部分诉讼费。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 法律分析:关于退费时间,现行法律没有严格规定。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退费期限。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应退回原告一半的案件受理费。自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之日起,法院就应给原告退费。
    但是根据现实的操作情况,诉讼费退费有个时间过程,比如承办人及法院有关领导签字等工作有个时间过程,并且很多法院根据个法院的不同情况也规定了可以办理退费的时间,但法院退费应及时退还原告,也就是一个合理的期限。
    具体退费期限应和承办法官具体联系。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退费期限。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应退回原告一半的案件受理费。自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生效之日起,法院就应给原告退费。
    但是根据现实的操作情况,诉讼费退费有个时间过程,比如承办人及法院有关领导签字等工作有个时间过程,并且很多法院根据个法院的不同情况也规定了可以办理退费的时间,但法院退费应及时退还原告,也就是一个合理的期限。
    具体退费期限应和承办法官具体联系。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