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了私人贷款5000元,写借条时也是这样写的,但他自己只还了1000元,现在15天后,本金还剩4500元,利息每天要还30分,共要还5个月。可是借条上我没有写30,对方口头要的,这算高利贷吗?在法律上怎么算高利息合法吗?

民间借贷
2023-12-07 15: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借条上写利息是合法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就按借款人写的借条数量按银行利息起诉,法院是支持按借条数量+银行利息返还的,不支持高利贷的利息。但是你要注意:民间借贷的债务期限是两年,过了期限就难些了,【除非你是律师就有办法】
    不怕的,就是你借的是高利贷,尽管不合法,但是借钱是事实,法院可以按借条数量+银行利息支持返还的,不支持高利贷的利息而己。
    不明白可以Q我;740754325
  • 法律分析:借贷的利息一般由借贷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在借贷时或者在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如果约定利息,其最高上限为约定年利息24%或者月利息2%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