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房屋买卖
2023-12-07 16: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材料以及证件准备完成之后,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所谓假离婚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为了达到某种共同的个人目的,相互约定暂时离异,待既定目的实现后再复婚的违法离婚行为。如夫妻双方为逃避计划生育政策而多生子女、为多分住房、逃避债务等而假离婚。假离婚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假离婚登记;二是在人民法院达成假离婚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分辨真假离婚证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携带该证件,前往发证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验证。婚姻登记机关会查询婚姻登记档案,若具有登记记录的,且与离婚证信息对应的,则认定离婚证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
    第九条
    婚姻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类。
    婚姻登记性质分为结婚登记类、撤销婚姻类、离婚登记类和补发婚姻登记证类四类。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归入撤销婚姻类档案。
    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在当事人原婚姻登记档案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有关情况及相应的撤销婚姻类档案的档号。
  • 双方只要办理了相关离婚手续的,婚姻关系即解除,不存在假离婚的情况。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关系材料、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等。
    诉讼离婚需要的证件有起诉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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