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证和户口本都在对方手中,我想离婚,可以吗?

起诉离婚
2023-12-07 17: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需要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证件才能离婚。且协议离婚的,除需要提供前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交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离婚协议,若起诉离婚的,除前述证件外,还必须提交书面起诉状,但法院准许口头起诉的除外。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可以的。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或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
    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
    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和子女抚养等作出离婚判决。
  • 要求离婚需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且若双方采取登记方式办理离婚的,除前述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若采取起诉方式办理离婚的,除前述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书面起诉状等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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