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方全责但只有交强险,身上没钱赔付对方可以申请代位赔付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07 17: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对方肇事者无力赔偿的,看车主有没有缴纳保险,1、如果车主有缴纳保险,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让对方配合走一下程序,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2、可以起诉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作出执行比如收回一些固定资产进行拍卖,如果没有财产可以中止执行,待日后有财产后恢复执行。根据判决确定的当事人双方之间就侵权责任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如果能够证明对方有资金收入的,也可以依据判决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方财产。
  • 申请代位求偿需要一个月左右,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代位求偿权实施的前提条件:投保人投了财产损失保险;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了保险事故;以及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了保险金的。保险人可以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