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内,房子过户给另一方,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08 06: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的房子过户给一方分以下情况:
    1、婚姻存在期间,夫妻双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2、离婚后,原来夫妻双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夫妻婚内房产过户的,应当办理以下手续:
    1、夫妻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提出过户登记申请;
    2、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还有房产的相关材料;
    3、登记机关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办理过户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为双方当事人办理过户登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夫妻婚内房产过户的,应当办理以下手续:夫妻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提出过户登记申请;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登记机关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认为可以办理过户登记的,应当为双方当事人办理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