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重庆劳务派遣规定有什么

劳务派遣
2023-12-08 08:02: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务派遣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以及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等。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 办理劳务派遣具体有下列手续: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告知劳动者用工单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信息;实际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