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给结婚证,户口本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12-08 10:3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证在女方手中,她不给,男方可以持身份证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持婚姻关系证明和身份证起诉离婚。因为到法院起诉离婚,必须提交身份证和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具有结婚证的法律效力,法院会立案受理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法律依据:
  • 离婚一般应提交结婚证的,但仅限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协商一致的,可以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申请离婚登记。若无法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需要结婚证的,但仅限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协商一致的,可以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申请离婚登记。若无法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