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过户是否要公证

房屋产权
2023-12-08 10: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况包括:继承房产办理过户需要公证;赠与房产办理过户需要公证;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需要公证;涉外和港澳台的房产办理过户需要公证。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房产过户不是必须要公证,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进行公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房产过户不需要公证,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法律未作强制性要求。房产过户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不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即为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