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和两个朋友在饭店喝酒吃饭,酒后和同在饭店吃饭的另外四个人发生口角,由于都是年轻气盛,发生口角后就打了起来,儿子用酒瓶把对方一个人的手划伤,鉴定是轻微伤,我们也赔了医药费,这算是聚众斗殴罪吗?

刑事辩护
2019-06-21 19:46: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看公安机关怎么认定:
    (1)如果定性为聚众斗殴犯罪,就要刑事拘留;
    (2)如果定性治安案件,就是行政拘留。
    一般来讲,如果认定是聚众斗殴,就很可能按照犯罪定性,涉嫌聚众斗殴罪。
    涉嫌犯罪的就要被刑事拘留。被刑事拘留的,要等待被批准逮捕。
    聚众斗殴罪量刑 :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聚众斗殴情节一般的,在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聚众斗殴双方参与人数达到五人的,每增加三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4)聚众斗殴二次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聚众斗殴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 一、涉嫌聚众斗殴罪,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决定。
    二、相关规定:
    1、《刑法》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关于员工因工负伤,为轻微伤的情况下,具体如何处理,方法如下: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6、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