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事故的责任人有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2-08 15: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的责任的分类的方式如下:
    1、全部医疗责任;
    2、主要医疗责任,即医疗事故主要是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
    3、次要医疗责任,即医疗过失行为对医疗事故损害后果起次要作用;
    4、其他医疗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鉴定意见可以按照导致患者损害的全部原因、主要原因、同等原因、次要原因、轻微原因或者与患者损害无因果关系,表述诊疗行为或者医疗产品等造成患者损害的原因力大小。
  • 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分为:
    一、医疗事故民事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
    二、医疗事故刑事责任主体是医务人员。
    三、医疗事故行政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根据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包括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其中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医务人员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