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在一家餐厅上班,跟老板闹了矛盾,吵了架,我想立即停止上班。可是老板扣了半个月的工资,在他没找上代替的人之前自行离职的话,之前三千元工资一分没有。扣上个月工资合法吗?我有权自行离职吗?工资能找回来吗?我应该向哪个部门反应,起诉?感谢律师能为我解决问题

2019-06-21 20:11: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法律保护。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应得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有两方面的标准,一是看劳动者是否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二是看用人单位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无过错的正常劳动,而用人单位又不具有扣除工资的法定理由的,就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
    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是对劳动者工资权的侵犯。
  • 通常情况下,如果员工依照法律规定离职的,可以在离职时一次性获得应得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么有依法给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裁决出来后用人单位仍然步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到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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