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冻结银行卡及微信

2023-12-08 17:1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冻结个人银行卡是冻结所有卡。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内现金转走。支付给债主或者其他机构。因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但有很大影响。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八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
    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 法院冻结银行卡可能会冻结所有银行卡,也可能是单独冻结某一张,得看具体情况的,通常来说,法院冻结银行卡并不会冻结所有的银行卡,冻结银行卡内的达到法院要求执行的数额就可以了。主要还是看债务人被执行的要求,全部冻结也不是没可能。
    拓展资料: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 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
    2017年8月1日起,银行卡年费管理费取消,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 。2019年4月22日,中国银联发布了法律依据:《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报告
    (2019)》 。2020年8月15日,百度公司、百信银行联合中国银联推出国内首款数字银行卡--百度闪付卡 。8月31日, 中国银联发布首款数字银行卡"银联无界卡"。
    2019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明确,用户银行卡遭盗刷,并证明自己无责,可向银行索赔。
    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电子计算机的运用,使银行卡(Bank Card)的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不仅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而且使银行业务由于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一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到来不久将成为现实。
    中国银行卡产业20年的发展历程,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1985年至90年代初期,为起步阶段。
    90年代初期至1996年初,为各行大中城市分行独立发展银行卡业务阶段。这一阶段,金卡工程启动。
    从1997年至2001年底,为中国银行卡逐步实现联网通用阶段。
    2001年至今,为中国银行卡联网通用深入发展阶段,全国各银行机构的银行卡发卡量迅猛增长。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称,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中国发卡量达到
    21.69亿张,同比增长
    14.9%。银行卡使用率逐步提高,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额的30%。截至2011年底,银行卡发卡量累计超过
    28.5亿张,同比增长18%。
    刷卡消费额超过16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5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预计超过40%,比2010年提高约6个百分点。2011年,全国新增便民支付网点超过
    3.5万个,二级地市新增直联受理商户
    14.7万户,POS机具21万台,累计分别达到108万户、
    151.6万台。

  • 法院冻结银行卡的话,是需要挨个银行进行通知冻结的,并不是只去了一个银行,就能冻结名下所有的银行卡。具体的流程应该是:法院冻结银行卡的时候,不是去每家银行是通过网上操作,直接冻结被执行人的所有银行账号。
    拓展资料:
    法律依据:《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的规定》是一项由人民法院颁布的条例。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已建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的,可以通过网络实施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等措施。网络执行查控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具有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发送、传输、反馈查控信息的功能;
    (二)授权特定的人员办理网络执行查控业务;
    (三)具有符合安全规范的电子印章系统;
    (四)已采取足以保障查控系统和信息安全的措施。人民法院实施网络执行查控措施,应当事前统一向相应金融机构报备有权通过网络采取执行查控措施的特定执行人员的相关公务证件。办理具体业务时,不再另行向相应金融机构提供执行人员的相关公务证件。人民法院办理网络执行查控业务的特定执行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相应金融机构报备人员变更信息及相关公务证件。
    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时,应当向金融机构传输电子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多案集中查询的,可以附汇总的案件查询清单。对查询到的被执行人存款需要冻结或者续行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金融机构传输电子冻结裁定书和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人民法院向金融机构传输的法律文书,应当加盖电子印章。作为协助执行人的金融机构完成查询、冻结等事项后,应当及时通过网络向人民法院回复加盖电子印章的查询、冻结等结果。人民法院出具的电子法律文书、金融机构出具的电子查询、冻结等结果,与纸质法律文书及反馈结果具有同等效力。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询、冻结、续冻、解冻被执行人存款,与执行人员赴金融机构营业场所查询、冻结、续冻、解冻被执行人存款具有同等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