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残疾人住院治疗后出院能进行笫二次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12-08 17:3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报销的,二次住院是根据病情的需要,和其他无关。一般出院后在一个星期内因病情需要再次住院的,在医保报销上个人不再负担第二次住院起点费,就是二次住院算一次,个人只要负担一次的起点费。出院超过一星期再次住院的,个人要再次负担起点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残疾人住院的报销办法:对于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以及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等所需的费用,可以直接携带社保卡向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定点医院进行报销;对于护理费,还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报销,由政府视情况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 残疾人住院的报销办法:对于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以及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等所需的费用,可以直接携带社保卡向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定点医院进行报销;对于护理费,还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报销,由政府视情况给予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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