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要离婚的话需要在哪里办理,男方是尧都区户口,我是襄汾户口

起诉离婚
2023-12-08 18:3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离婚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然后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手续一般是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但是就是不能异地办理。带好身份证和户口薄以及结婚证和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手续通常情况下要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既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带好身份证和户口薄以及结婚证和离婚协议就可以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