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奸罪能够判多长时间

暴力犯罪
2023-12-08 20:1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犯强奸罪判刑需多久
    1、犯强奸罪判刑需要的时间是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有以下: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3、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表现为以暴力、胁迫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 犯强奸罪判刑一般需要在法院立案后经过二个月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果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强奸案件,以及存在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存在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院批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犯强奸罪的判刑时间:法院一般应在受理后的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则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