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业主签订购房合同后会享有什么权利,法律怎样规定

房屋买卖
2023-12-09 05:4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在签订购房后会享有下列权利:
    1、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
    2、查看竣工验收报告的权利;
    3、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权利;
    4、处理面积误差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业主签订购房合同的权利有:
    1、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准时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
    2、要求开发商提供或出示《竣工备案证明书》;
    3、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处理面积误差;
    5、查看免责事项的有关证明,索赔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四条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 业主在签订购房后会享有的权利包括:
    1、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准时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
    2、要求开发商提供或出示《竣工备案证明书》;
    3、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处理面积误差;
    5、查看免责事项的有关证明,索赔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权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