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有哪些

抵押担保
2023-12-09 10: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财产的代位物包括:
    1、担保财产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毁损、灭失时,担保人所获得的损害赔偿金;
    2、保险金,担保人对担保财产保险的,因保险事故发生而致使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时,担保人可以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3、补偿金,担保财产被国家征收时,担保人从国家得到的补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 一般担保财产的代位物具体包括:损害赔偿金、保险金、补偿金等。担保财产的代位物是指因担保财产的灭失,而获得的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财产,可用来担保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提供其他的担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 法律分析:担保财产的代位物包括损害赔偿金、保险金、补偿金等。担保财产的代位物是指因担保财产的灭失,而获得的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财产,可用来担保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提供其他的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