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一方炒股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婚姻债务
2023-12-09 10: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炒股,如果另一方事后有追认或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反之,就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由欠债方个人承担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对于夫妻一方炒股的债务,如果另一方事后有追认或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反之,就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由欠债方个人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一般没有义务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要偿还,而夫妻共同债务要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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