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高管包含哪些人

2023-12-09 10: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高管包括的职位如下:
    1、总经理或首席执行官,副总;
    2、总经理助理,行政、运营、人事、财务、市场、销售、信息、技术、质量、公关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3、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4、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公司高管有什么法定义务
    1、召开股东会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股东应当签字;
    2、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人数少于法定人数的,在新的董事到任前,董事仍需依法履行其职务;
    3、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签字;
    4、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签字;
    5、董事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当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6、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7、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 公司高管一般包括以下人员:
    1、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由董事、董事长组成的董事会负责公司、企业和经营活动的指挥和管理,负责公司股东大会或企业股东大会的报告;
    2、法定代表人,在法律层面上,法定代表人的行为相当于公司的行为,是公司意志的具体体现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对公司在法律层面的所有行为和结果负责;
    3、公司高管主要是指在工商局登记的公司经理。一般建议由核心创始人或大股东担任,以加强对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异很大。
    为防止董事会和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必要在股东大会上选择监事,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高管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