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给了责任书算结案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09 12:0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出了责任书不代表结案。当事人对认定结果又异议时,可以申请重新认定。但是要在收到责任书后的15天内提出申请复核或者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复核的流程是什么
    1、县、市、区交警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
    3、审核后,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下列内容做出审查;
    4、经审核,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成立、适用法律准确、当事人责任认定正确的,对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给予支持;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
  • 交通事故给了责任书不算结案,给了责任书之后,只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判定分别的主次责任和责任轻重,但是如果有致人死亡或者有人受伤以及受到财产损失的,还要进行后续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交通事故责任书出来不是结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的一种证据,后续还会对当事人的赔偿争议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进入民事诉讼阶段。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交通事故的构成应当具备哪些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