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身份证过期了,新办的还没拿到,旧的还可以用吗?

2023-12-09 14: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过期了不能继续使用,视为作废,应当及时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否则,将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麻烦。居民身份证分为实卡身份证和电子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
    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
    办身份证的流程有哪些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且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需要带着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如果当事人的身份证即将过期,一般需要在过期前的三个月之内补办。因为身份证过期了就不能用了,在补办的期间,如果要用到身份证的,那么由于新证未到,旧证已经失效,会带来很多麻烦。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身份证没过期办了新的旧的还可以用。补办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不会被覆盖。所以身份证在补办后丢失份证在有效期仍可以使用。居民补办身份证时,身份证号码不变,里面的住址等信息一般也不变动,唯一发生变化的是证件的签发日期。
    一般而言,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
    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在确认单上签字,一个月后可到公安机关领取新证。
    所以,如果身份证丢失后又找回了,那么旧身份证也同样可以使用。因为我国现行二代身份证即使挂失,其中的电子芯片仍然可以识别,信息依然可用。
    身份证不能注销,只能补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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