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四级残疾证会有什么待遇

2023-12-09 14: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四级残疾证的优待有:
    1、四级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
    2、四级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百分之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
    4、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百分之10未达到百分之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5、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百分之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
    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 四级残疾证有下列用处:残疾人可以据此获得残疾补贴;可以享有康复服务;可以由有关单位帮助安排其就业;以及可以依法享有政府和社会的鼓励帮助,去从事文学、艺术、教育、科学、技术等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五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第四十四条
    政府和社会鼓励、帮助残疾人从事文学、艺术、教育、科学、技术和其他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劳动。

  • 四级残疾证算残疾人,残疾证的办理方法如下:
    1、申请,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进行核对,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4、初审、填发,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法律依据: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残疾评定标准有哪些
    1、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级伤残,社交困难,不能独立工作,需要随时有人照看;
    3、三级伤残,社交困难,生活不能完全独立,需要有人照看;
    4、四级伤残,社交受限,活动、工作范围受限制;
    5、五级伤残,交往、工作、生活能力等部分受限;
    6、六级伤残,活动能力降低,生活中有些受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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