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情况下,担保物权消灭:主债权被完全消灭的;债权人实现了其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放弃了担保物权的;或者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
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等。
《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