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由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2、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