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户口在农村,在北京的公司工作两年没有缴纳公积金,现在我能要求补缴吗?这是否是强制要求?

社会保险
2023-12-10 07:2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 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没有缴纳公积金,离职后可以要求补偿。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是强制性的,如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2、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3、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4、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5、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6、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7、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公积金是可以补缴。但是只能单位出面办理,不会对个人办理,单位为个别员工补缴公积金,个人补缴月份超过6个月或一次性补缴超过10000元的,需要提供补缴员工工资单、补缴说明、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汇总核准表》。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