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离婚,可异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
2023-12-10 08: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是可以在异地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诉讼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异地诉讼离婚的情形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按照以下程序可以办理异地起诉离婚的手续:写好离婚起诉状并交诉讼费;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按照法院给的时间准时出庭。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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